和平区的罗姓男子向不知名人士,购买扁柏、红桧、肖楠、香杉、台湾榉、樟树等珍贵针叶及阔叶一级木,堆置于家附近庙宇的空地,遭人检举;经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五大队警察,会同农委会林务局东势林区管理处人员,于21日晚查获,全案侦询后依违反依森林法送办。
警方调查,罗嫌向警方供称,他以经营餐饮店为生,去年间有一位不知年籍人士,在餐饮店向他兜售一批来自德基水库合法的木头。
因他平时以卖便当及面为生,为与在中横施工的工程公司大客户打关系及宗教信仰因素,以74万元购买该批木头,做成小的聚宝盆分送客户,或磨成檀香粉,分送附近庙宇作为烧香之用,剩下的打算以后做为家里装潢之用,当时他买这批木头,对方有提供德基水库打捞漂流木公文影本,不知木头来源为非法。
保七总队第五大队表示,查扣的珍贵林木,经林务人员鉴定为漂流木,重达3.3公吨,市价约37万元;据林务人员供称,德基水库属台湾电力公司大甲溪发电厂管辖,打捞漂流木为大甲溪发电厂所发包,打捞同时林务人员也会派员监管,辨识为针叶、阔叶一级贵重木,均会载回林务单位的储木场存放。
不过,104年至105年间,德基水库均未开放捡拾,针叶及阔叶一级贵重木也不得捡拾。警方将进一步追查漂流木来源,警方同时呼吁依森林法第50条规定,收受、搬运、寄藏、故买或媒介脏物者,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金;吁请民众拒买没有来源证明的木制艺品,也勿任意收受、代工来源不明之贵重木及木制艺品,以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