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水利厅审定的《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第二批水生态文明乡(镇)、村名单的通知》获悉,浮梁县江村乡严台村、勒功乡沧溪村被评为第二批省级水生态文明村,这是该县继蛟潭镇礼芳村评为首批省级水生态文明村后,全县已有3个村获此称号。
通过乡(镇)、村自行申报,经县级评分、设区市审核、省级复核,省水利厅审定了第二批省级水生态文明乡(镇)、村名单。被评为省级水生态文明乡(镇)、村将获得省级补助资金支持,用于开展水生态文明自主创建和经验推广相关工作。
水生态文明乡(镇)、村的主要建设内容是以治理和保护乡村水环境为抓手,大力开展农村门塘沟渠整治,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加强水系连通,实施水库退出规模化养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行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理,科学开展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改善河湖水质,恢复健康生态;生动开展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深入发掘水文化,促使群众形成自觉爱水护水的良好习惯;健全完善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管理保护的相关制度措施、村规民约等。(吴国庆 报道)
江村乡严台村
勒功乡沧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