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24日电)前花莲县政府代理原民处长督固.撒耘,因擅改考卷遭判刑1年6个月;2审考量他10年公务员共获得166次嘉奖和记功,给予缓刑5年。
花莲县政府原民处104年办理原住民生活辅导员递补人员甄试。督固?撒耘被控篡改应考人考试卷,企图使落榜人当选,考试结果公布前知错更正。
花莲地方法院一审判处督固?撒耘1年6个月有期徒刑,没有宣告缓刑。
督固?撒耘上诉争取缓刑,律师表示,督固从今年3月间自行拟定部落公共场域劳动服务计划,在部落劳动服务,有工作纪录表和黄德勇等10人证明;再者,督固民国94年至104年,共记功29次、嘉奖137次,95年至103年间考绩均为甲等,目前又考上博士班,平日素行良好希望能给予缓刑。
高等法院花莲高分院认为,督固素行尚佳,案发后确实愿意面对所犯过错,极思提供一己之力回馈原住民部落,并力求增进己身学养,有助于日后反省思考,避免再次犯错;且家庭经济也需要他协力,因此改判缓刑5年,并应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