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天然气供用气合同”明年推广 [法制聚焦]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玩转帮会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24 21:27:38  评论(/)

2016年10月24日讯,燃气供应企业必须提供24小时应急购气服务,同时提供24小时报修值守服务。从今天开始,《北京市居民天然气供用气合同》示范文本开始在“首都之窗”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0天,明年初合同将在全市推广。

此前,关于燃气使用的权利义务,主要由本市的燃气供应企业口头告知居民用户,缺乏明文约定。“很多人甚至都不清楚自家燃气灶具和燃气设备的使用年限,这次在合同中都会明确列出来。”市城管委燃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合同中将详细记录居民用气情况,包括用气地点、房屋用途、燃气燃烧器具和燃气计量表清单。其中,清单中将详细记录燃气灶、燃气热水器、壁挂炉、燃气计量表的品牌、型号、数量、安装时间、安装单位等。

燃气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在示范文本中也进行了规定。燃气计量表及表前管道、阀门、附属设施,由供气企业负责维护、维修、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表后管道等设施维护费用由用户承担。用户发现室内燃气设施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等故障或其他不安全的隐患时,可随时向燃气供应企业报修;燃气供应企业对于燃气泄漏的报修要立即安排人员上门核查、检修。

合同文本同时指出,燃气供应企业应主动向用户公示有关燃气安全、质量、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承诺,同时,在非售气服务时段提供24小时应急购气服务。因计划检修、更换设施等情况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暂停供气的,应提前48小时在用户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公示。

针对普遍存在的房屋出租现象,文本也首次明确,由房屋产权人和燃气供应企业签订合同,并且要明确告知租房人相关的注意事项。“因为租客存在居住时间、居住人数的不确定*,我们只能对房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市燃气办相关负责人说,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房东已向房客告知安全使用燃气的注意事项及本合同有关内容的,对燃气事故应承担连带责任。

文本还提出,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阀门、附属设施以及燃气燃烧器具,燃气供应企业应提供免费的周期*安全巡检,用户也可以在承担费用的前提下,要求燃气供应企业增加入户安全检查频次。市燃气集团销售服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规定供气企业两年之内不少于一次的免费上门检查,燃气集团大概是12至18个月免费上门检查一次,如果用户提出要求可以进行付费上门检查。“2006年开始按10元/次上门检查,这个合同预计明年初开始推广使用,估计价格是在20元/次左右。”付费检查和报修流程一样,可以通过热线96777进行预约。

目前,燃气集团的用户超过560万户,占全市的93%,之前用户购气主要通过银行窗口或自助服务机,考虑到银行营业时间,目前燃气集团正在全市建立社区购气自助服务站点,已开通了38个。同时,燃气集团也正在和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等进行沟通,增加ATM自助购气服务。建设银行应该下个月可以投入使用,其他的都是年底或明年初投入使用。

tags:天然气   居民   合同   小时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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