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姓男子曾对家人施暴被核发保护令约束,仍于与父母亲吵架后,呛声拿枪打死父母。高雄地方法院审结,依违反家暴法保护令罪、累犯,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
无业的张男因曾对张父施暴,于今年3月被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裁定他不得对张父实施身体、精神或经济上的骚扰、控制、胁迫或其他不法侵害等行为。
高雄地方法院判决指出,张男于今年6月在高雄市住处,因细故和父母亲发生口角争执,并大声咆哮及摔电风扇、电蚊拍等,造成母亲颜面挫伤、头部钝伤等伤害。全案经高雄市警察局小港分局受理送办。
高雄地方法院审结,合议庭法官认为张男悖逆伦常,对被害人的恐吓等侵害行为,目无法纪,令父母寒心,依违反家暴法保护令罪、累犯,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