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淹“古董” 业主起诉开发商获赔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26 15:05:21  评论(/)

樊先生系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的一名业主。2015年2月,适逢春节,樊先生回乡探亲。春节过后,返回家中的樊先生大吃一惊,其房屋主卧室、客厅多出发生漏水,房屋装修、家具、家电多出被浸泡,包括一张红木八仙桌。樊先生的房屋位于顶层,经检查,漏水的原因系房屋顶层防水出现问题,导致雨水渗漏家中。此后,樊先生多次与物业公司、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5年9月,樊先生以财产损害赔偿为由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开发商赔偿其漏水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6000余元。

樊先生称,漏水系房屋顶层防水质量问题导致,开发商作为房屋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屋顶防水属于房屋的公共部位,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维护责任,对于漏水造成的损失亦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到损失部分,樊先生特别提到被浸泡的一张红木八仙桌。樊先生称该八仙桌系清代古董,不同于普通的木桌,其价值经咨询专家预估至少9000元以上。针对樊先生所述,开发商、物业公司对于漏水的原因并无异议。开发商同意赔偿樊先生的合理损失,但对于樊先生主张的赔偿数额不予认可。此后,经司法评估,樊先生主张的房屋装修及其余家电部分的损失数额得以确定,樊先生预交了3000元评估费。但针对红木八仙桌,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对于樊先生称八仙桌系古董的说法不予认可,对其主张的损失数额亦不予认可。

经法官释明,樊先生要求对八仙桌的形成年代进行鉴定。此类司法鉴定成本高昂,鉴定费用即已远远超过樊先生主张的赔偿数额,且即使鉴定八仙桌系古董,仍需继续对八仙桌因漏水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诉讼周期之长恐非当事人所能预见。因此,为节约诉讼成本,尽快案结事了,法官给双方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将上述情况亦向双方作了充分的说明。

最终,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赔偿樊先生因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及评估费共计19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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