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警分局于26日获线报,苗栗县三义乡西湖村伯公坑32之1号,疑似遭人堆置有毒废弃物及盗采砂石情事,苗栗警分局侦查队、三义所、龙腾所警察旋即组成专案小组,于26日21时许会同保七总队第三大队进入会勘,当场查获犯嫌钟○滨(45年次)1人,现场发现装有不明液体溶剂约600桶,盗采面积约2米深,长宽约50米坑洞,且疑有盗采树林之嫌,现场堆置大量牛樟木,经请示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石东超检察官指示以准现行犯逮捕。
今(27)日苗栗警分局专案小组成员会同苗栗县政府环保局、卫生局、土石采取科及环保署中区督察大队、保七总队第三大队、林务局、国有财产局,于10时在查获地点共同会勘,至14时各单位初步会勘完毕,废弃物部分由环境保护署中区督察大队及苗栗县环保局初步抽样检验,共计600余桶,桶内装有工业用铝蚀刻废液、工业用集尘灰及其他不明工业用废液;盗采砂石部分,国有财产局认定窃占国有土地,已制作笔录提出告诉,苗栗县政府土石采取科认定,现场开挖长约31米、宽约21米、深2米,开挖数量共计1302立方米,现场查扣机具挖土机1部,涉违反区域计划及土石采取法;本案目前已报请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郑检察官佩琪指挥侦办中。
苗栗警察分局分局长陈国文再次呼吁,不法业者切勿心存侥幸,一旦查获违法事实或污染行为,将依法取缔并移送地检署侦办究责,若涉不法利得也将交由环保主管机关依法加重裁处;另鼓励民众勇于检举环保犯罪,共同打击不法,维护美好的环境品质及保护自然生态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