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砸运钞车被击毙 [法制聚焦]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玩转帮会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27 19:02:35  评论(/)

据报道,今天中午,东莞长安乌沙环南路发生一起突发案件,一名男子因追砸运钞车而被击毙死于一辆运钞车旁。根据目击者称,事发前,该男子曾从乌沙蔡屋工业区牌坊处,拿着砖头一路追赶运钞车连续砸车,追了数百米后,男子被运钞安保开枪打死。

安保人员就是用这枪将男子打死的

报道引起了网友的关注,纷纷质疑:运钞车押运员有权开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银行关于银行系统守卫、押运专用枪支配置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2、《银行关于银行系统守卫、押运专用枪支配置办法的通知》规定,银行系统配置的枪支,是守卫金库、押运金银、钞票和有价证券的专用武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和当地公安机关的具体管理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警察正在现场调查,现场挤满了围观的群众

按照上述规定,银行押运员可按规定使用武器。这名男子因追砸运钞车而被击毙的原因还不清楚,目前,警方已封锁了现场,具体原因还在调查当中。

原标题:追砸运钞车被击毙质疑:运钞车押运员有权开枪吗?

tags:运钞车   击毙   开枪   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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