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林姓男子利用摩托车过户3个月内再过户免原车检验的法律漏洞,变造报废车,再偷同款摩托车,拼装成中古车,卖给不知情的民众。警方查扣30辆变造后售出的失窃摩托车,询后将全案依窃盗、脏物、伪造文书及欺诈等罪嫌法办。
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利用失窃点同心圆方式,调阅沿途路口监视器,发现有窃盗集团在台中、彰化、云林等地犯案,经报请台中地检署指挥,会同3县市警方共同侦办,共查扣变造后售出的失窃摩托车30辆、拆解工具1批、作案衣裤、鞋子及摩托车钥匙等脏物。
警方调查,林姓主嫌有多项窃盗前科,因新型摩托车售价动辄7、8万元,中古车行情也跟着水涨船高,尤其是车况良好的中古车,甚至可卖到4万元之谱,认为将摩托车“借尸还魂”有利可图。
警方查出,林姓主嫌伙同吴姓、许姓、丁姓男子等3人,以3000-5000元收购报废车,经整修、烤漆后,重领新牌照,过户到自己名下,再行窃同厂牌摩托车,骑到解体工厂拆解零件,拼装在报废车上,并刨除摩托车引擎号码、烙印报废车引擎,掩人耳目。
警方也发现,林姓主嫌以摩托车过户3个月内,若再重新过户,只要携带证件,不需原车检验的法律漏洞,重新过户,卖给不知情的民众,由于车况良好,一辆车卖得3~4万元不等,牟取暴利,警方询后,将4人依窃盗、脏物、伪造文书及欺诈等罪嫌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