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九岁廖姓女子外貌不错又懂得打扮,谎报年龄是三十三岁,还以电脑修图软件窜改身份证出生年份,让自己年轻了十六岁;三十三岁陈姓男子爱上她,借了三十多万元帮助声称爱犬做手术、经商失败、缴卡费的廖女,最后发现拢系假ㄟ而报警,检方依欺诈罪嫌起诉。
起诉指出,廖姓女子2014年九月间,先后在爱情公寓、好麻吉等交友网站,佯称她的出生年份是七十二年次,使陈误认与他同年龄,透过LINE、微信交往,在网络互称“老公、老婆、亲爱的”。
同年底,陈询问廖女是几年次的?廖女依旧回称是七十二年次,相约在高雄市大寮区见面。廖女透过穿着年轻及梳妆打扮,使陈误认“女友”真的跟他同年,当天廖女声称要支付宠物小狗手术费,借款六千元。
廖女陆续再以经商失败、遭人诈骗、被高额卡债逼得走投无路想轻生等理由不断借款,借出三十七万六千元后,要求对方见面均遭拒,廖女也不还钱,陈愤而报警处理。
当警方告知廖女真实年龄,陈才惊觉受骗,怒称若知对方大他十六岁,绝不会借钱、也不会交往。警方查出,陈有意和廖女结婚,曾要求廖女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影本及照片,廖女却用手机内修图软件,将出生年份由“五十六”改为“七十二”,陈信以为真才一再付钱。
检方侦讯时,廖女辩称与陈不熟才会在交友软件或见面时随便报一个年龄,她只是要聊天,并非要交友,陈是男*的朋友,不是男朋友。
检方查出,廖女传给陈的简讯曾称“以身相许”、“当你老婆是肯定了”、“我一定不会忘记你的爱”、“我会得你对我付出的一切”,认定廖女向陈诈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