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药物过敏错当湿疹 69岁男吃药3周枉死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28 17:51:40  评论(/)

▲最具影响力的新闻,都在NOWnews今日新闻。服用没吃过的药,有任何症状千万别轻忽!一名69岁男*,新用降尿酸药一周后,开始出现皮肤发痒的症状,原本皮肤状况就不好的他,不以为意,认为只是湿疹或皮肤干痒,没进一步咨询医生,没想到越吃人越虚弱,等到再回诊时,只能坐着轮椅进诊间,进一步检查已是急*肾衰竭,服药到不治仅有短短3周。

药害救济基金会今日举办15周年论坛“从药害救济到药品安全”,根据统计,国内每年约有200多件药害救济申请案,给付救济金额迄今超过4.2亿元。

卫福部药害救济审议委员、长庚医院药物过敏中心主任钟文宏说,台湾药害救济药物排行榜,以降尿酸药物Allopurinol引发问题最多居冠,第二、三名则是抗癫痫药物的Phenytoin和Carbamazepine。

钟文宏提醒,一般而言,使用任何新药时,若对药物过敏,一周左右就会出现症状,除了常见的皮肤症状之外,也可能出现喉咙痛、发烧等类似感冒症状,因此常被忽略,民众第一次服药时千万要有警觉,随时咨询医生;至于已吃药超过2至3个月都没有不良反应者,即对该药物没过敏,即使未来服药期间偶有类似症状也不必过度担心。

钟文宏强调,经结合T-SCAR与药害救济申请案资料库分析发现,近年来特定药品导致严重皮肤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形与严重度,已有明显下降趋势。至于因药物造成的史帝芬强生症候群有6大早期症状,包括:破、疹、肿、烧、红、痛。

tags:枉死   湿疹   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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