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北的付费塑胶袋 可望当垃圾袋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28 18:31:27  评论(/)

环保署今天预告限塑政策扩大,且新增双北列管店家可以提供1袋2用(专用垃圾袋)的付费塑胶袋给民众选择。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预告“购物用塑胶袋限制使用对象、实施方式及实施日期”修正草案,纳入药局、饮料店、面包店等店家,从107年起1月1日起,不得提供免费的塑胶袋。

除此之外,也新增双北列管店家提供可以1袋2用的付费塑胶袋给民众选择。环保署废弃管理处长吴盛忠说,此新增是可以鼓励店家直接用现行专用垃圾袋当付费塑胶袋,或是仍有店家LOGO但可当垃圾袋并支付垃圾费给政府,但业者需跟地方环保局申请。

环保署表示,前几年针对限塑政策实施民调,有23%的民众会购买塑胶袋,但塑胶袋仅有6成会重复利用,虽有5成4民众将之作为垃圾袋,但是对于实施垃圾费随袋征收的县市,塑胶袋无法当作垃圾袋,民众随意丢弃,形成一种资源浪费。

因此环保署这次修法开放双北店家可以提供1袋2用(专用塑胶袋)的付费塑胶袋给民众选择。

对此,环保妈妈基金会董事长周春娣表示支持,但应赶快提高购物袋的价格,才能达到功效。

看守台湾协会秘书长谢和霖则说,政策目的不应该只是限制塑胶袋或塑胶免洗餐具,而是限制一次*使用的包装、容器等浪费资源的行为,且应对塑胶袋材质应有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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