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姚安县人民法院首例采用双语巡回审理离婚案件在姚安县高寒冷凉山区左门乡左门村委会准时开庭。这是姚安县人民法院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能动司法,为民司法,实现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目标,主动送法到彝族群众家门口,便民利民,适时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的具体体现,拉近了司法服务距离,提升了法院形象和审判质效。
针对原告鲁某甲、被告鲁某乙系左门乡左门村委会彝族村民,双方矛盾较大,稍有不慎,有可能引发刑事案件的发生。为便于语言交流和慎重审理,姚安法院特意安排庭审由懂得彝族语言的两名彝族法官、一名彝族书记员和一名彝族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经审理查明,原告鲁某甲(妻子)与被告鲁某乙(丈夫)系同村委会彝族村民,于2000年10月经人介绍谈婚,2001年1月登记结婚,被告鲁某乙入赘鲁某甲家生活,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02年至2009年期间先后共生育一子一女。2011年,夫妻因缺乏沟通交流,不能正常处理家庭生产生活问题,时常为一些生活小事发生吵闹,被告鲁某乙因为皮肤过敏,全身发痒,双方因此分开吃住,原告鲁某甲于2014年向姚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做工作后鲁某甲撤回起诉;2015年11月,鲁某甲第二次起诉离婚,姚安法院到左门村就地开庭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2016年8月25日,鲁某甲再次起诉离婚。
该案件在送达被告开庭通知书时遇到被告拒收的阻力,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彝族,语言交流不通畅可能影响审理,主管副院长与送达人员亲自上门送达并做被告思想工作,消除抵触情绪。10月25日的庭审邀请了村委会干部和群众参加旁听,为慎重审理该离婚案件,合议庭人员采用彝族语言与原、被告双方分别进行了庭前交流,详细了解核实案件相关情况,为庭审顺利进行做好准备。庭审过程中又耐心细致做原、被告双方思想工作,双方情绪比较稳定,与法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该案审理结果将定期宣判。双语审判拉开序幕后,姚安法院将加大双语巡回审理案件力度,以期达到服务彝族群众,送法下乡,把法庭开进彝族山寨、田间地头,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作者单位:姚安县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