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颐酒店女子遇袭案开审 看女子“蹭卡”上楼以为是同行竞争 [法制聚焦]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玩转帮会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29 11:58:01  评论(/)

2016年10月29日,昨日,因“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被抓获的男子李某因涉嫌介绍卖*罪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因涉及隐私未公开开庭,检方建议对李某量刑一至三年。庭后办案检察官刘叶青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对“为什么没有追究李某的拖拽行为”等社会关切的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

今年4月5日,微博昵称为“弯弯_2016”的网友连发多条微博,称在位于望京798的和颐酒店,遭陌生男子拖拽,随后上传监控视频。这一事件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拖拽“弯弯”的男子就是李某。4月7日,李某在河南省许昌市被警方抓获,其曾经介绍卖*的犯罪事实由此被牵出。

起诉书显示,现年25岁的李某无业,初中文化程度。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1日、3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798“和颐酒店”内,李某先后以600元、700元的价格介绍卖*女鄂某某(女,28岁,另案处理)在该酒店房间内向两男子进行卖*。

因涉及隐私,昨天,李某涉嫌介绍卖*一案在朝阳法院不公开审理。李某当庭认罪,该案采取了简易程序,未当庭宣判。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以及相关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检方建议对李某量刑1至3年。

庭审结束后,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刘叶青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围绕案件情况、相关法律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话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据检察官介绍,被告人李某是一名专门在快捷酒店发放招**卡片、介绍他人卖*,并以此为业的社会人员。房客拨打卡片上的电话后,李某便介绍自己认识的卖*女到酒店客房进行卖*活动,并从卖*女收取的**资里收取提成。

因和颐酒店需要刷房卡才能乘坐电梯上楼去客房,李某和卖*女没有房卡,平时上楼都是靠蹭客人的卡。事发当天的“弯弯”由于一时没找到房卡,也是“蹭卡”乘坐的电梯,出了电梯后还一直在翻找房卡。这一行为令李某武断的认为,“弯弯”很可能是来抢生意的“同行”。

于是李某上前质问“弯弯”:“你叫什么?你来干什么?”被陌生男子这么一问,弯弯越发紧张,越是找不到房卡,这让李某更加确信“弯弯”不是房客,是来“抢生意的”,于是便发生了拖拽事件。

涉案视频显示,李某拖拽弯弯行为粗鲁,引起社会恐慌。但办案机关为何没有以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罪来追究李某的拖拽行为?

检察官解释说,“罪刑法定”是刑法的最基本原则,依据便是对在案证据的审查。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是造成轻伤或者更严重的后果,构成寻衅滋事罪也必须造成一人以上轻伤后果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但在案证据中并没有弯弯构成轻伤或以上的鉴定结论,因此,不能用刑法来评价拖拽的行为。

虽然从法律上来讲,拖拽行为和介绍卖*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和事实,但正是因为拖拽行为的发生向警方提供了线索,令侦查机关查找到了李某涉嫌介绍卖*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事件发生后,网上对该事件的原因曾经有过不少猜测,包括是不是拐卖妇女、是不是绑架等。检察官表示,网民所能想到的一切涉嫌犯罪的可能,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都已想到,且都经过了详细的排查,做了大量的工作。

检察官说,总体来讲该事件仍属于偶发事件,社会公众不必过分担心和焦虑,但作为酒店方面仍应当以此为鉴,加强管理和安全措施。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本报记者张蕾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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