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谣传立委苏治芬提案生煤发电再延长10年等言论,苏治芬提出严正澄清,相关流言未经查证,与事实相去甚远,呼吁有心人士谨言慎行,切勿逾越法律界线。
立委苏治芬指出,民营电厂与台电公司的购电合约自民国88年签约,约期25年,至民国113年约满,基于契约其法律上的信赖保护原则,因此若要于明年关闭民营电厂的燃煤发电将产生法律上的争议。因此为能成功于民国114年达成非核家园的目标,能源主管机关须考量区域环境承载以及空气品质总量管制,加强能源配比与排碳系数之电业管制等规划,以维护我国空气品质保护与环境永续发展。
苏治芬解释,根据电业法提到的能源配比,其中天然气为50%,燃煤占30%,再生能源为20%,以燃煤比例来说,扣掉台电公司本身的燃煤火力发电量,已没有多余的额度供民营电厂使用。因此民营电厂势必得调整为燃气发电。
苏治芬表示,民营电厂像麦寮电厂在规划调整脚步上,一点动静都没有,似乎不当一回事,因此在今年10月26日的经济委员会上,提案要求能源主管机关绝对得积极要求这些民营燃煤电厂,务必在合约到期时改用燃气发电,否则台电公司不予以续约。同时能源主管机关也须责成民营电厂业者提早因应做准备,并于一个月后,请能源主管机关到经济委员会来报告沟通的结果。
苏治芬再次强调,有关提案生煤发电再延10年等空穴来风的流言,完全违背她本人的能源立场,与她所提案的内容也是风马牛不相及,希望外界有心人士在说任何话、做任何事之前,再三求证清楚,勿逾越法律的界线。
图说:谣传提案生煤发电再延10年,苏治芬提出严正澄清,相关流言与事实相去甚远,呼吁有心人士谨言慎行,切勿逾越法律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