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下午与雇主团体代表会面,讨论新增的外佣抹外窗合约条款。劳工处指,有关条款建议,如窗户位处地面楼层,或外面是安全的露台、走廊,抹外窗并无问题;如窗户并非在地面,则需要符合一些安全措施,包括窗户要有可上锁的窗花、要有成年人在场监督、与及不容许外佣手臂以外的身体部位伸出窗户。有关新规定将适用于新签订或续签的合约,现有合约不受影响。处方今日收集雇主意见后,会咨询其他持分者,确定合约条款细节,并会尽快公布实施日期及细则。
外佣雇主关注组运作总监李秉纲表示,反对需要成年人在场监察的条文,认为雇主在安排上有困难,也无助保障外佣安全;又担心新增条文可能影响意外发生后,保险公司的赔偿幅度,变相损害雇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