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一批新的民生新规即将实施。《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鼓励公众勇敢加入街头急救;上海新修的街道办事处条例明确街道办事处9项主要职能;国家卫生计生委新规要求完善医疗安全管理,明确医疗质量管理责任;800公里以下短途航线票价自定,乘客出行有望迎来更多特价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购置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口罩、冲锋衣有了行业标准……
《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条例鼓励经过培训、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倾向于保护主动施救者的权利。
为了使市民能够及时有效获得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明确救护车配置与使用方面的要求,规定本市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以及业务需求增长情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院前急救机构救护车配备数量;规定救护车的标志、名称及装备标准,强调救护车应当专车专用。条例还明确救护车的人员配备要求,规定每辆救护车应当至少配备急救医师1名,驾驶员、担架员等急救辅助人员2名。
小编评:《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的实行,将会提升急诊急救服务能力,急救分站、车辆装备、信息化和人员配置等方面都会进行标准化建设。
新修订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街道办事处以辖区内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为工作重点。《条例》列举了街道办事处的9项主要职能,包括履行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国防和兵役等。
《条例》明确,对群众反映的责任部门不明确的公共服务和管理事项,街道办事处应当认真听取研究群众的诉求,统筹协调区级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推动解决;对经协调未能解决或者不属于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职责的事项,应当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反映。
小编评:进一步厘清街道与市、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以及增加了推进社区共治和指导基层自治等内容,为保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职、发挥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上海发布流通环节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关要求,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要求指出:要取消流通环节动物产品分销换证;要进一步落实肉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市场举办者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小编评:这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理顺流通环节肉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建立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
《办法》明确,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小编评:《办法》旨在通过顶层制度设计,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创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深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1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知规定,800公里以下航线和800公里以上部分航线的票价将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这意味着广大乘客将迎来越来越多的特价票。
通知规定,航空公司制定、调整市场调节价航线的具体票价种类、水平、适用条件,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在全票价基础上,航空公司各航线票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每航季票价上调航线不得超过10条。
小编评:《通知》是推动航线市场定价的开始,希望由市场需求来决定机票价格,这不排除个别有独特优势的航线会涨价。
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要求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和管理要纳入中央高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办法规定,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也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
办法强调,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方向包括: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支撑*和战略*研究;加强科技基础*工作等。
小编评:《办法》更强调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效益,在使用范围、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等方面的规定更加细致且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