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落实“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要求,按照三中院201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及《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清单》要求,该院纪检组、监察室编制完成2016版纪检监察工作《岗位职责手册》和《岗位操作手册》。
《岗位职责手册》以“按照工作内容明确岗位职责”为原则,将纪检监察工作划分为领导、信息、信访、督察、调研、教育、文化、统计、内勤和风险防控十个岗位,从“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具体工作”三个方面对每一岗位的职责做出具体规定:“工作职责”主要概括了相关岗位的工作原则和总体要求,“工作内容”主要概括了相关岗位涵盖的工作项目,“具体工作”主要梳理了相关岗位之下各项工作的基本内容。《岗位职责手册》还以附件的方式,罗列了制定岗位职责依据的规章、制度、规定等。
《岗位操作手册》以“规范工作、细化流程、便于操作”为原则,以“指南”的方式对20余项具体工作流程做出规定。如在信访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中,该院将信访分为“涉基层法院信访、涉本院非纪检监察信访(含审判执行问题及一般*纪律作风问题)、涉本院廉政问题举报信访”三类,不仅列明了受理、登记、拟办、报批、转办、回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而且还列明了信件收取、号码编排、表格填写、转办途径、回复用语、联系方式、系统登录信息等内容。工作人员只要按照手册列明的流程操作,即可基本完成相关工作。
在当前司法改革全面铺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同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要求不断提高背景下,出台《岗位职责手册》和《岗位操作手册》具有“四个有利于”的积极意义:
一是有利于明确岗位职责。对内有利于实现对岗位的科学界定和权责的明确划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知责明责、有责尽责”。对外有利于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业务关系,进一步促进部门间的分工协作。二是有利于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基础。两个《手册》出台的过程,也是该院对纪检监察基础*工作梳理、总结和提升的过程。两个手册编制完成后,各项基础*工作将因系统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的提升而更加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改进工作。“执纪、监督、问责”本身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应当更加严谨、细致、规范、有序。两个手册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范围,有助于避免出现因职责不清导致的工作交织或监督缺位等问题。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细节要求,有助于避免出现因内容庞杂、任务繁重造成的工作混乱、效率低下等问题。四是有利于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纪检监察是一项长期*、基础*和专业*的工作,需要改革创新也要持续发展。“双改革”深化背景下,干部调整力度加大,很多新同志进入纪检监察队伍。以编制“手册”的方式明确职责流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尽快熟悉工作,依规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从而促进具体工作的有效衔接和整体工作的持续进步。
两个手册编制完成后,该院将根据上级要求和具体情况,采取一年一版方式,对其中的内容,特别是工作流程、工作细节等做及时的修订和完善,以确保相关工作符合上级要求和发展形势,以规范化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