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委员会就涉及儿童及精神受损人士的*罪行进行咨询,建议最低合法*交年龄“同意年龄”不分*别和*倾向,划一定为十六岁,而涉及儿童及少年人的罪行应该无分*别,并分为十三岁以下和十六岁以下儿童两个类别。委员会建议,年满十三岁但未满十六岁的人,经同意进行的*的行为应该继续订为刑事罪,但认同控方应该有酌情权。委员会又建议新订一项、为*目的“诱识儿童”的罪行,防止恋童癖的人透过手机或互联网,诱识儿童;委员会又建议新订一系列涉及精神缺损人士的罪行,提供更佳的保护。咨询期至明年二月。
法律改革委员会就涉及儿童及精神受损人士的*罪行进行咨询,建议最低合法*交年龄“同意年龄”不分*别和*倾向,划一定为十六岁,而涉及儿童及少年人的罪行应该无分*别,并分为十三岁以下和十六岁以下儿童两个类别。委员会建议,年满十三岁但未满十六岁的人,经同意进行的*的行为应该继续订为刑事罪,但认同控方应该有酌情权。委员会又建议新订一项、为*目的“诱识儿童”的罪行,防止恋童癖的人透过手机或互联网,诱识儿童;委员会又建议新订一系列涉及精神缺损人士的罪行,提供更佳的保护。咨询期至明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