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转门条款 高教工会:有给职都不行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02 18:57:26  评论(/)

教育部今天表示,将增列“旋转门条款”,高教工会表示,只限特定位置不见得有效,应该全面限制,只要是有给职都不行,旋转门条款要做就做到好。

教育部长潘文忠今天宣布,将修改教育部组织法,增列“旋转门”条款,未来曾任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主任秘书、司长、处长者,离职后3年内,不得担任离职前5年内掌理的高教、技职、会计职务相关的学校财团法人董事长、董事、监察人,以及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校长。

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秘书长陈政亮表示,私校会聘教育部卸任官员,就是希望他们发挥影响力,即使不是校长,就算讲座教授、副校长等职务,还是可以当门神,只限定特定位置不见得有效,应该要全面限制,旋转门条款要做就做到好。

陈政亮也表示,既然要管制3年,警惕卸任官员不能到私校当门神,只限制一些职务没有作用,这样未来卸任官员去当私校副校长,反而可以冠冕堂皇说自己没有违反旋转门条款,因此建议规定3年内不能到私校任有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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