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教育法施行后,首批取得环境教育人员认证者,面临认证展延需求,云林县环保局与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环境教育机构合作,订于105年11月12日~105年11月17日(四),办理5场次“环境教育人员认证展延研习”,本研习活动全程免费,欢迎已取得环境教育人员认证者踊跃报名参加,每场次限额35名,额满为止。
县环保局表示,依据环境教育人员认证及管理办法规定,环境教育人员除经荐举取得认证者外,其认证有效期为5年,期限届满前三至六个月内得申请展延,申请展延者必须于原认证有效期限内取得30小时以上展期研习时数。本活动将依参训者实际参加场次核发结训证书,参训人员可凭环境教育人员认证展延课程30小时结训证书及环训所展延申请书,向环训所申请环境教育人员认证展延。
县环保局长林长造指出,国立云科大环境教育机构是本县唯一的环境教育机构,于今(105)年4月13日通过机构认证后持续积极的与本局合作,办理环境教育人员训练课程,本次环境教育人员展延研习课程内容丰富且活泼,除环境教育法规3小时外,还有与云科大洁绿永续环保未来屋环境教育场所合作,希透过本次参训能让环境教育人员学习到深度及丰富的教学内容及多元化的环境教育方式,并实际应用训练课程中的专业知识,有效地协助本县推广环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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