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新农产公司 北市府:非短期可成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03 12:07:00  评论(/)

台北市市场处处长许玄谋今天到议会报告时,提到成立新台北农产公司可行方法,他说,可由北市投资全部股权,但非短期可成。

台北市议会上午举行“财政建设委员会─筹组新农产运销公司可行*评估报告”,北市府秘书长苏丽琼、产业发展局长林崇杰、市场处处长许玄谋等人列席。

许玄谋报告时提到,批发市场为公用事业,有政策*任务,且果菜民生必需品供需失调会影响消费者权益,且因近期台北农产运销公司人事纷扰不断,筹组新农产公司目的可健全批发市场经营管理,并让台北市民生物资货源充足供应。

他提到2个可行方法,包含北市府投资100%股权,优点就是股权结构单纯化,易于政策推展,减少人事任用纷争,可避免供销介入拍卖,提升批发市场公平*。

但缺点是非短期可成,且期程难配合,北市府若是投资股东,又为管理监督机关,管理监督不易落实,且若无法顺利吸收台北农产公司员工,会严重影响批发市场营运,贸然实施可能引起员工或是市场业者的不确定感。

许玄谋表示,若一个方案就是和农委会协商取得22.76%股权,优点是避免政党轮替影响公司运作,股权结构改变小,有利北农稳定经营,和筹设新农产运销公司的经费相比较低廉。

至于缺点部分,市府须和农委会协调,过程无法确定,北市府股权仍未过半,自主决策空间相对100%政府投资公司较小,民股股权过半,仍有人事纠纷疑虑,且供销端可能介入公司营运管理,影响拍卖交易与公司营运。

tags:农产   市府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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