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卫生局去年底稽查制面厂,发现业者违规添加双氧水在面条中,法院今天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判制面厂施姓负责人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
台中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46岁施姓负责人为增加所制造贩卖的乌龙面保存期限,向化工公司购入工业用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在制造乌龙面过程中,以每500毫升的水加入20至30毫升双氧水,喷洒混入烹煮乌龙面的水桶中。
法官认为,消费者若长期食用残留双氧水的食物,会引起头痛、呕吐等症状,危害消费者食用安全,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判施姓负责人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