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气候协议生效 绿*和平吁立院修电业法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03 18:12:30  评论(/)

划时代的巴黎气候协议将于明天(4日)生效,国际环保组织“绿*和平”今天(3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台湾必须在低碳绿能、减少排碳上,有具体作为,其中,“电业法”能否修法通过,将是关键的第一步。

巴黎气候协议致力将全球温度上升情况,控制在摄氏2度内,并努力达到在1.5度的目标,企图阻止全球陷入气候灾难。国际环保组织“绿*和平”表示,台湾虽然不是签约国,但做为国际社会公民,仍应展现减碳决心。

“绿*和平”再生能源专案主任蔡丝婷指出,在国际减碳的压力下,“绿能”将成为国际企业竞争的门槛,台湾政府应与企业共同努力,加速发展再生能源。蔡丝婷:‘(原音)因为我们台湾是一个出口为导向的市场,所以我们很多产品是卖到全世界,那每一个国家它其实都有自己提出来一个减碳目标,还有使用再生能源目标,如果我们的产品是没有达到这些目标的话,其实会受限于我们卖到那个市场的竞争力。’

蔡丝婷表示,过去台湾的再生能源发展,受限于既有法规,使得有需求的企业无法直接购买绿能,如今巴黎气候协议通过后,全球对于减碳的要求势必更加严格,所以立院朝野应赶紧达成共识,修改“电业法”。蔡丝婷:‘(原音)尤其是取得再生能源这个第一脚步的这个电业法的修改,一定要朝野尽快的去审理、去办理,然后去把这个配套措施给做好。’

“绿*和平”强调,修法是为了提供再生能源的发展基础,后续在实务的运作上,仍需搭配再生能源长期购买合约,由企业领头,带动再生能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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