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5日,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勐库派出法庭庭长对何某诉张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进行实地察看并成功进行了调解。
2016年8月24日,何某因张某紧挨着何某住房的三棵菠萝蜜树对其环境、排水、采光造成影响为由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中,被告以波罗蜜树早在1985年就栽种,且正值盛产期为由进行反驳。为查明事实情况,主审法官亲至现场察看。在对事实情况实地察看、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后,为恢复双方友好互谅,主审法官邀请队干部、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对情况了解的村民协助本案的调解。在大家结合法理、情理进行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和解,本案由原告补偿被告一定的经济损失,被告砍除波罗蜜树而圆满结案。双方恢复睦邻友好关系。
(作者单位: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