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政府争取台塑麦寮电厂促协金,今天向麦寮乡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并提出成立“促进电力发展营运协助金审议委员会”,主张若麦电不拨款,则由台电直接拨款给云林县府。
云林县政府委任参议曾春美,向麦寮乡调解委员会递送调解申请书,希望台塑公司、台电公司及云林县政府三方调解履约拨付促协金。
县府指出,台塑麦寮工业区内麦寮汽电公司于民国88年到今年,与台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契约,台电支付麦电“促进电力发展营运协助金”,扣除已同意从去年起分4年支付新台币6亿元,提供社福使用,但仍有20多亿元未拨付。
云林县府对于台电支付麦电促协金,却未运用在云林县民身上,于是由县府法定代理人李进勇委任参议曾春美,向麦寮乡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委员会主席林树典从曾春美手中接下调解申请书后表示,将通知麦电公司、台电,与云林县政府就促协金一事协调。
云林县府主张成立“促进电力发展营运协助金审议委员会”,订定使用管理运用办法;并主张,台电应依据与麦电的契约,督促麦电履约支付促协金,麦电若不支付,台电应停止拨款,改直接拨付云林县政府。
台塑麦寮管理部表示,台塑回馈地方到103年已达97.5亿元,去年提拨促协金1.5亿元;购售电合约中,并未规范促协金的使用方式及范围,后续促协金拨付有待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