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路灯电杆被附挂缆线凌乱有如“蜘蛛网”一般,台中市政府今天说,年底前将会同区公所与各缆线业者调查违规附挂缆线,明年第1季开始限期改善并开罚。
台中市政府建设局今年9月修订“台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条例”,明订禁止路灯附挂缆线,台中市议会日前再三审通过“台中市宽频管道管理自治条例”,待中央核定施行后,已建置宽频管道的道路,若仍在路灯、电杆、侧沟、下水道等处乱挂缆线、或缆线凌乱者,将处处罚。
台中市建设局长黄玉霖表示,今年所公布施行的“台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条例”,已将路灯附挂缆线纳入管理,再加上市议会三审通过“台中市宽频管道管理自治条例”,授权建设局更大的权限,管理电杆、侧沟、下水道等附挂缆线,将让整体都市景观越来越好。
截至105年9月底,台中市宽频管道已建置完成约1150公里、缆线布设长度超过3000公里,完成长度居全国前茅。为更有效解决架空缆线及道路侧沟暂时附挂缆线的杂乱问题,建设局透过修订“台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条例”及新订“台中市宽频管道管理自治条例”,强化管线管理机能、维护市容观瞻。
配合这两条自治条例即将施行,建设局将于今年底前会同区公所及各缆线业者进行违规附挂缆线调查,预计明年第1季通知业者改善,经6个月改善期后,明年第3季起针对违规缆线,一律要求限期完成拆迁进入宽频管道;违反规定者,除按次开罚外,将停止业者使用至改善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