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对房产中介念起紧箍咒
记者昨天从省住建厅获悉,该厅将加强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管理,在房源核验、机构备案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市民在选择房产中介时,应尽量选择备过案的中介,以防出现纠纷,合法利益受损。
按照通知要求,年底前,我省所有地区要全部实现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
各地要在基本建成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功能,构建统一的网上签约、交易过户信息平台,方便查询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
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在2016年12月20日将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建立情况报省住建厅。
目前,一些中介机构靠发布假房源、假价格,来吸引顾客进店。省住建厅提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价格等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真实、价格真实。
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发布房源信息时,须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记载房屋状况等信息,实现交易信息一次*告知消费者。
一些房地产中介开门营业,却不在房产部门备案。一旦出现违规或与买卖双方有纠纷,房产部门很难监管到位。
对此,省住建厅要求,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对申请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公开备案条件、办事时限,并及时将已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主要信息向社会公布,供交易当事人选择。同时,要引导买卖双方前往已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此外,各地要建立健全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把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被投诉举报记录等情况,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同时,逐步建立并实现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征信全覆盖,对失信的机构和个人进行惩戒,直至清出市场,禁止从事房地产经纪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