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百万买到凶宅,这该怎么办?据悉,彭女士花100多万在高新区买了一处套三房子。谁知,她在装修时听说该房是“凶宅”,曾发生过死亡事件。原来在2013年2月3日晚,卖家陈女士的女儿从该房屋卧室坠下,后在医院确认死亡。

彭女士觉得,房子发生过非正常死亡,属于商品的重大瑕疵,其价格已贬值,而陈女士仍以市场价卖出,显失公平。任何人买房子,求得只是住个安心,死过人的房子,让人怎么住?
而且,自己与4岁女儿住在该房屋内,已产生极大心理阴影,陈女士在售房时隐瞒了这一情况,构成诈骗。而陈女士认为,出事地点在小区,死亡地点在医院,她的房屋不是死亡现场,并非“凶宅”。
随后,彭女士找到陈女士要求退房。但双方协商未果。彭女士便委托律师将陈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女子百万买到凶宅,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