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同意台南市美术馆设立行政法人 社会与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06 22:36:15  评论(/)

文化部正式核准台南市美术馆设立为行政法人,市府目前已完成《台南市美术馆设置自治条例》草案,将于11月9日举办说明会,全案于市政会议通过后送交市议会审查。

市府指出,有鉴于行政法人的组织,是公立博物馆与文化机构的发展趋势,除有引进专业人才、不受限公务员任用资格等重要优势,更能活化专业管理、提升服务效能,使政策推动与经营制度更具弹*而不致僵化,因此台南市政府在规划设立台南市美术馆之初,即参考中央近年创新设计法规,以行政法人形式设计,期结合地方公部门资源,保留美术馆灵活弹*的专业组织结构,避免政府化、公务化、非专业化等组织问题,实现台南市美术馆的经营愿景。

立法院于民国100年通过《行政法人法》,台南市美术馆筹备处于101年5月成立后,9月即向中央申请将美术馆设立为行政法人,唯行政院因政策考量,仅先行试办中央机构改制行政法人。104年5月1日中央正式开放地方政府申请,筹备处再于同年7月向文化部提出申请,前后经过多年努力,终在11月2日获文化部同意设立。

为了让市民更加了解行政法人的设立细节、设置自治条例及人事组织等相关组织设计重点,台南市美术馆筹备处将于11月9日晚上6时30分于台南文化中心,举办行政法人说明会,说明美术馆行政法人的规划,邀请所有关注台南市美术馆未来发展及对行政法人议题有兴趣的市民朋友一同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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