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针刺幼儿获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法制先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08 04:21:17  评论(/)

刑法修正案(九)首次将虐待被监护人罪入刑后,吉林省四平的4名幼儿园教师日前因针刺幼儿等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到二年十个月。

2015年11月底,在四平市红黄蓝幼儿园,陆续有家长发现孩子腰部、腿部、头部等身上多处有红*针孔,少则几个、多则十几处,于是便有家长向派出所报案。

10月26日,铁西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为,4名教师多次采取针刺、恐吓等手段虐待被监护幼儿,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到二年十个月。

四平幼儿园教师针刺孩子事件的被害人代理律师、北京市欣融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瑜玮表示,此类案件在调查取证上存在几大难点:首先,受害人年纪太小,有的只有两三岁,虽然具备一定认知能力,但在教师恐吓之后,往往不敢说出真相。且未成年人的证词往往不能作为单独证据。

其次,伤害较为隐蔽。法医鉴定时,一些伤口已经结痂脱落。即使针孔被发现,教师也多会说是红疹、水泡。

再次,教师多选择在监控死角作案。四平市红黄蓝幼儿园内有视频监控,并实时与家长手机联网,家长可以随时查看。但监控只能拍到教室,其他地方存在多处死角。

还有,在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前,针刺伤往往不构成轻微伤,难以认定罪行,多是判处罚款和15天行政拘留。

四平此次案件的审判,是刑法修正案(九)将虐待被监护人罪列入其中后的首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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