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判决结果置之不理:2个月后被罚2万元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30 11:00:00  评论(/)

法律的权威不容藐视,执行的力度不可小觑。11月7日,六旬老汉牟某尝到了无视法院判决书的苦果: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他被大渡口法院处以2万元的罚款,判决应偿还的50万元借款也被法院冻结扣划,全额执结。

因借款纠纷,今年8月,大渡口法院判决被告牟某与妻子张某偿还原告李某50万元,牟某的父亲老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个月过去,三人均无动于衷,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李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迅速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多个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款虽然分散,但若集中起来,完全足够用来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及时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8个账户上的相关款项,并经审批决定对牟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妨害执行的恶劣行为处以2万元的罚款。

“罚款只是制裁手段的一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还有可能被拘留和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大渡口法院执行局长全斗成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有判决在身”人一定要意识到后果的严重*。

据悉,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大渡口法院不断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利用各种平台对失信人员进行曝光公示,仅今年来就将756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28人实施了拘留或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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