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石柱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郭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房屋纠纷案,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
2014年7月30日,刘某某与郭某某因夫妻关系不睦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双方均对房屋主张权利,最终以郭某某支付刘某某29.21万元房价款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判决生效后,法院多次督促,刘某某以外出务工为由,拒不履行腾房义务。为保障郭某某的合法权益,体现司法的强制*和权威*,法院依法采取强制迁出房屋措施。
11月1日,石柱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郭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房屋纠纷案,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
2014年7月30日,刘某某与郭某某因夫妻关系不睦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双方均对房屋主张权利,最终以郭某某支付刘某某29.21万元房价款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判决生效后,法院多次督促,刘某某以外出务工为由,拒不履行腾房义务。为保障郭某某的合法权益,体现司法的强制*和权威*,法院依法采取强制迁出房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