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5年以内刑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法制]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华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10 16:29:08  评论(/)

新华社郑州11月10日专电(记者李亚楠)凡是犯罪时未满18岁、且在5年刑罚以内的未成年被告人,相关犯罪前科档案一律予以封存。这意味着,这些未成年人未来的升学及就业都将不受犯罪记录的影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通知》,从统一犯罪记录封存案件、统一犯罪记录封存材料、统一犯罪记录封存地点、实行“保密义务告知书”制度等7个方面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最大限度保障失足未成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

通知明确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被判决单处罚金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封存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材料既包括纸质卷宗也包括电子卷宗。封存形式实行“保密义务告知书”制度,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均不得传播案件信息。

通知还要求,封存犯罪记录材料应由订卷人、审核人、庭长分别审核签字,统一登记造册,集中保密管理,非经分管院长审批不得查阅。有条件的法院可以实行专人、专机管理,可以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库,执行严格的保管制度。

不过,对于发现漏罪或重新犯罪,且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通知规定,均应当解除犯罪记录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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