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建立信用保证基金让东北玉米“有钱收”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华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11 15:05:09  评论(/)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侯雪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1日发布消息称,农发行、财政部、银监会、国家粮食局四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在内蒙古、辽宁、吉林和黑龙江四省(区)建立东北地区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有助于地方粮食企业增信和提高抗风险能力。

东北地区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是指在东北地区范围内由政府适当出资,引导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缴存于农发行账户,专项用于防范东北地区玉米市场化收购贷款风险的基金。

农发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当前粮食企业普遍存在抵押物少,资信水平低的问题,银行贷款的风险较高、管理难度较大。

该负责人说,在建立了信用保证基金后,大大增强了银行放贷信心和贷款投放力度,对市场主体起到融资增信作用,有助于农发行发挥资金供应主渠道作用,确保东北地区玉米收购“有人收、有钱收、有仓收”,有助于探索形成银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互利共赢、风险共担的收购资金供应和贷款风险防范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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