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正在确定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区域范围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新华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11 21:00:09  评论(/)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于佳欣)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11日表示,商务部正在确定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区域范围,并将专项制定每一个自贸试验区的整体方案。

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试验区成功试点的基础之上,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再新设7个自贸试验区。

王受文在国新办当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介绍说,目前商务部正在确定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区域范围。7省市要选择出开放基础比较好、区域优势比较强、监管条件比较成熟,既能够扩大开放,又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的区域。区域确定好后,将尽快报请批准。

他表示,商务部将根据这新设立的7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份具有的独特优势和诉求,专项制定每一个自贸试验区的整体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更广泛的领域里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这一工作也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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