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男偷走朋友饲养的猫的压岁钱,遭判处罚金8千元。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道
26岁蔡姓男子因吸毒,去年遭遭桃园地院判处有期徒刑4月,并于同年9月间易科罚金执行完毕,他同时开始借住在北市南港区的宋姓朋友租屋处,没想到他看到朋友与其刘姓室友将共同饲养的家猫“压岁钱”放在客厅电视柜,竟擅自偷走200元纸钞,全程都被宠物监视系统拍摄下来。士林地院今依窃盗罪,处罚金8000元,得服劳役8日。
判决指出,蔡姓男子有毒品犯罪前科,去年遭判处有期徒刑4月确定,同年9月间易科罚金执行完毕后,他借住在宋姓朋友位于南港区忠孝东路的住处,某日见到宋姓朋友与刘姓室友将所饲养猫的压岁钱,放置在客厅电视柜内,竟贪图小利,于隔月上午趁屋内无其他人时,偷走红包内的200元纸钞,得手后马上花用殆尽;刚好刘姓室友为确认宠物活动情况,以网络连线登入监视系统监看,整起事件才曝光。全案经宋姓朋友报警后交由士林地检署侦查起诉。
法官审理后,认为蔡男有毒品犯罪前科,现在又贪图小利,未经同意就擅自窃取他人财物,不过念在蔡男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即使窃取金额不大,依窃盗罪仍处罚金8000元,如易服劳役,以1千元折算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