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兆丰银案,为厘清案情,今天(14日)上午二度以证人身份,传唤时任兆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美琪到案说明。
据《中央社》报道,兆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兆丰银行纽约分行涉及洗钱一案,在美国纽约州金融服务署(DFS)首季一般业务检查中,被指控于2012年间,涉嫌违反银行保密法及反洗钱法,遭重罚1.8亿美元。
今天上午10点多,承办检察官为厘清案情,继今年8月间首次传唤梁美琪后,再度以证人身份传唤她到案说明。经侦讯约2小时后,将她请回。面对记者询问,梁美琪仅回答“侦查不公开”,随后便搭车离开北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