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新制油公司涉嫌自2006年1月至2012年12月间,漏缴2亿4800万元税款,彰化地院17日下午再开庭审理,前顶新制油公司董事长魏应充亲自出庭,但面对媒体提问皆不发一语,顶新委任律师罗丰胤表示,是检方的计算基础有误,与他们计算的不同,落差金额不小,逃税金额不到2000万元。
这起案件原预定今年2月18日宣判,因为法官不对传讯证人,加上顶新律师团不满检方起诉之税额未扣除成本,双方对于税额计算方式僵持不下,因此庭期延长。
彰化地院17日再度开庭,魏应充的委任律师余明贤向审判长吴永梁说明,顶新制油虽涉嫌逃漏税,但魏应充没有主动授意。对于审办长认为说词前后矛盾部分,余明贤解释,魏应充承认有疏漏,对于公司人员将短差的销售金额存入他私人帐户也知情,虽未主动指示属下这样做,可是也没有阻止,检方也未举证魏应充有指示属下。
检方则强调,顶新制油公司漏开发票,负责稽查的税务机关无法以正常方法查出顶新公司涉嫌逃漏税,如果不是检察官进行搜索根本无法得知顶新公司涉嫌逃漏税。而庭上也传唤顶新制油公司帐务的会计师颜永裕,对公司逃漏税的金额以及是否故意漏报进行确认。
顶新制油在开庭后发声明指出,“顶新制油公司相关人员因循产业行之有年的实务作为,造成会计与税务法规上之缺失,深感歉意。已于本案发生后依检察与税务机关指示,完成所有补税与罚缓缴纳作业;并于102年度积极依法导正公司会计帐务处理制度,与教育训练,杜绝类此情事再次发生。”
声明还写道,虽然检方对于税额计算方式错误,且明显与国内税法专家、学者、会计实务人员的专业相违背,但绝不影响本公司诚实面对缺失,痛定思痛的积极改革决心,以重新争取社会大众对我们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