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撕破脸 男在“爆料公社”po前女友得菜花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WSK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17 22:36:04  评论(/)

前女友得菜花,男方po文在“爆料公社”,女方怒告但检方不起诉。

社会中心/屏东报道

男女分手是一门学问。日前屏东一名就读某大专院校护理系的女学生和前男友分手后,对方竟然在脸书社团“爆料公社”po出她的照片,还直接写出“这女人得了菜花”。女方得知后怒告对方妨害名誉,但检方调查认定女子确实罹病,男方贴文是善意提醒获不起诉;没想到男方继续po文,引发网友意见两极。

这名女学生指出,自己和前男友分手后,对方竟然在今年6月于脸书社团“爆料公社”po出她的照片,还揭露她的名字和身份,甚至还写着“各位男*朋友这位女人得了菜花,现在爱情公寓四处分享播种 稍微留意一下,别被传染到。”

女方不满自己的身份和隐私被公开,认为对方这项举动已经毁损名誉,因此怒告他加重诽谤罪。但检方调查后认为,男方此举是担心他人因此被传染,而且所指证的内容确实有凭有据,认定他主观上并无破坏对方名誉的犯意,所以予以不起诉。但全案可再议。

对于这个案例,一般法界人士认为,《刑法》加重诽谤罪中,虽有“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的规定,但这仅限与公益有关事项。男方的行为和公共利益无关,恐还是有触法之虞。

只是男方获判不起诉后,今日下午又在“爆料公社”po文,不但再次把女方名字露出,还称说女方把菜花传染给其他男子。但这样的举动却引发网友看法两极,有人认为这女方的行径太夸张,但也有网友认为“既然分手了就好聚好散,大不了不联络,也没必要把这种事情说出来吧?”

tags:菜花   爆料   公社   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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