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南法院木洞人民法庭在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庭法警按审理法官的指示,将原告方举示的证据原件交给被告黄某东进行质证时,被告黄某东拿到证据后,称该证据与其无关,并动手进行撕毁。
所幸执庭法警及时阻止,证据未被完全毁损。审理法官当即休庭,要求执庭法警控制被告黄某东后,立即向院机关反映。随后,巴南法院决定对被告黄某东司法拘留15天,并于当天下午送交巴南区拘留所执行。
承办法官表示,证据原件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始依据。被告黄某东当庭撕毁证据,严重扰乱了庭审秩序,是损害原告合法权益、藐视法庭权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