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保障困境儿童 [法制先锋]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好玩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22 13:53:18  评论(/)

福州新闻网11月2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朱毓松)福建省将建立针对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这是记者从省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获悉的。

根据该保障体系,无法定抚养人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对于遭遇突发*、紧迫*、临时*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时要适当提高对儿童的救助水平。

我省将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建立针对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

我省还将实施0岁~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有需求的孤残儿童提供康复服务。明年1月起,我省孤儿基本养育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就读的,可继续按标准享受基本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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