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喝4瓶酒壮胆川师大血案案情全程回顾
爱瞎玩网:嫌犯喝4瓶酒壮胆川师大血案案情全程回顾!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昨天上午,川师大血案被告人滕某被控故意杀人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双方家属及***、政协委员、法学专家、鉴定专家、媒体记者共计二十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公诉机关指控,经鉴定,滕某患有抑郁症,对该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对此,被害人芦海清的代理人和家属都提出质疑。
案情
生活琐事引矛盾持刀连砍舍友
昨天中午12点42分,四川师范大学凶杀案一审刑事部分审理结束。被害人芦海清家属的代理人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逢逢、廖勇和参加庭审的亲属告诉记者,警方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嫌犯滕某作案前,曾喝下4瓶啤酒壮胆。
嫌犯喝4瓶酒壮胆嫌犯喝4瓶酒壮胆事件始末
警方此前通报称,凶案因生活琐事引发。对于作案动机,陈逢逢和廖勇说,庭审时,检方出示的显示,凶案发生前,芦海清曾与滕某打架,双方调解后,滕某发现芦海清将打架时的血衣丢在他的垃圾桶里,认为这是芦海清对其的挑衅,由此决定杀害芦海清。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3月26日晚,滕某因琐事与同宿舍同学芦某某产生矛盾。28日0时许,滕某在学习室持菜刀连续砍击芦某某,致其当场死亡。0时40分,民警现场抓获滕某。经鉴定,滕某患有抑郁症,对该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公诉机关认为,滕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案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
8月1日
芦海强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重新鉴定申请书》,希望对犯罪嫌疑人滕某重新进行精神鉴定。
10月26日
案件移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芦海强向法院提交《重新鉴定申请书》,第二次提出对犯罪嫌疑人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申请。
11月2日
芦海强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请求从重判处凶手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请求被告人滕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以及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1761539.5元人民币。
11月17日
该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芦海强没能进入庭前会议旁听,一直在法院外焦急等待。芦海强说,至今他都无法接受凶手具有自首情节和患抑郁症、负部分刑事责任的结果,希望法院能给出客观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