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11月3日20时许,谢姓男子(67年次、无前科)骑车途经万华区环河南路一段131号前,遇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队第一中队副中队长郑钟锦率警察共4人,在该处执行路检勤务。因谢男满脸通红、酒味浓厚疑似酒后驾车,警察以指挥棒示意他停车受检,谢男却当作没看见,仍加速闯关。警察反应迅速、当场转身将他拉住,但谢男竟还猛催油门、极力挣扎,在旁警察见状立即上前制止,并合力将谢男拉离他所骑乘的摩托车,以避免谢男为酒驾逃逸自伤伤人。
当谢男被警察控制,请他坐在路旁红砖人行道上时,谢男竟自称他很明理要让警察酒测,而且在接受酒测前,不断自称他心情很不好,似乎在为他冲撞路检点的荒唐行径辩解,还向警察敬礼致歉。警察询问谢男为何心情不好,谢男表示因为他家中刚装潢完毕,可是装潢得很烂,又让他花了很多钱,所以心情很差。经酒测,谢男酒测值高达0.68MG/L,已然触犯公共危险罪嫌,须依法送办。警察苦劝,酒后冲撞路检点不仅危及自身与他人安全,更须面对法律的制裁,不要为了一时的心情不佳而如此冲动行事。
警方呼吁,酒驾已造成许多家庭破碎,社会大众应珍惜自身安全及尊重他人生命权,请绝对不要酒后驾车。保安大队秉持一贯落实执行各项勤务精神,持续将酒后驾车列为查缉工作重点,以共同维护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