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上周判维冠大楼倒塌案五名被告皆处五年徒刑决,被台南市长赖清德批评“判太轻”。台南地院昨回击表示,法官已用最高法定刑期判,赖的说法“毫无法治意识、无理的批评”。
昨天到屏东的赖清德说,司法院在民众对司法改革殷切期盼之际,应该要把民众的批判当成改革的动力,“而不是把门愈关愈紧”。
维冠大楼倒塌造成一一五人死亡,是台湾单一建筑倒塌造成最多人死亡的案例。台南地院上周五对涉案的建商、建筑师等人,以业务过失致死罪,全部判决最高刑期五年。赖清德批评判太轻,并要求法官应该“踹共”。
台南地院昨天表示,业务过失致死罪的法定刑最高就是五年,法官依最高刑期判决,不能够逾越法条规定。
法院指出,赖清德身为直辖市长,曾任国大代表、立法委员,对法令应该有所了解,如果认为刑期不够,应该提案修法,“恣意对法院裁判,为毫无法治意识、无理的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