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瞎玩网综合:潘奥小三杨柳依照片资料网传杨柳依插足致女子跳楼~!11月27日凌晨1时许,媒体女记者段丹峰,在朋友圈和微博发布男朋友婚前劈腿的消息,表露出轻生念头。前街一号记者从段丹峰家属处了解到,27日凌晨,段丹峰在合肥一处住宅楼从11层坠下身亡。经警方初步认定,段丹峰系自杀。
女记者坠楼身亡
据段丹峰朋友介绍,段丹峰与男朋友潘奥是在一场采访活动中认识的,后两人相恋。段丹峰在北京的一家媒体工作,潘奥在安徽合肥一家媒体做摄像记者,两人一直异地恋。
段丹峰微博状态显示,两人感情很甜蜜,11月20日左右,两人感情疑似出现变化。26日上午,段丹峰从出差所在地苏州赶到了潘奥所在城市合肥。
段丹峰大学同学张旭(化名)告诉前街一号记者,段丹峰在26日下午7点到达事发小区,带了啤酒,应该是喝酒的,上了他们位于11层的婚房,因为没有房屋钥匙,段丹峰无法进门。
次日凌晨1点20分,段丹峰在朋友圈发布长文,表达因感情问题意欲轻生,并配有一张与潘奥相拥的亲密合影。在朋友圈中,段丹峰写道,潘奥有新欢杨某,短短几天变化太快,没有给她留下缓冲的余地,潘奥已经一天两夜没接她电话,自己此刻正在新房外。据段丹峰朋友介绍,与潘奥的合影正是今年9月初,两人去给朋友当伴郎伴娘,在别人婚礼上,潘奥曾向她求婚。
27日凌晨2点多,小区保安在巡逻时发现段丹峰坠楼在地。急救医生达到现场后,发现已无生命体征,送医院抢救无效确定死亡。
段丹峰因潘奥婚前出轨自杀死亡的消息在网上传播后,潘奥和小三的工作、照片等个人信息在网上被曝出。很多认识段丹峰的朋友表示,段丹峰是个坚强、善良、热情的好姑娘,为她感到惋惜。
段丹峰的弟弟段先生告诉前街一号记者,段丹峰与男朋友潘奥相恋一年多,其间两人虽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但感情还算好,两人已有结婚打算,国庆期间双方家长已经见过面。
律师:男子或无法律责任
潘奥是否应对丹丹死亡负责?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表示,如果男女双方为夫妻关系,则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间有忠实义务。如果由于男方违反忠实义务,存在过错,间接造成了女方的人身损失,虽然依据现有法律不能要求男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应给与女方亲属适当补偿。
如果男女双方仅为男女朋友关系,并未结婚,则从法律上讲,男女双方都有各自选择伴侣的自由。女方自杀虽是因男方移情别恋,但女方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自杀的行为承担后果。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虽然男方的行为应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但其并不应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韩骁律师表示,如果家属有相关因潘奥出轨造成段丹峰跳楼死亡的严重后果,家属可以以该男子为被告,提出相关民事诉讼,要求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