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直播是一种新式传播方式,交警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让广大网友通过网络见证民警执勤执法,了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11月25日晚,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南大队在车流落人流量大的抱石大道与劳动南路开展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通过微博进行了网络直播,引来了2000多名网友围观。
当晚19时,执勤民警、协警按照大队的统一部署,在抱石大道新华书店设置临时检查卡口,主播胡文华警官首先向各位网友问好,并向网友介绍夜间远光灯唯一合法使用的条件,只有在道路无其他照明设备,且对向无来车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远光灯。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遇到对面有车迎面行驶,离前面同方向的车距离较近,路上已经有足够的照明度,进入交通繁忙的街道时,立即将远光灯换成近光灯。
主播一番正确使用远光灯知识普及后,执勤人员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过往车辆进行现场检查。微博对整治行动同步进行现场直播。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车辆,执勤人员先是利用摄像机进行跟踪拍摄再进行拦截,确保违法证据充分。在一个小时的整治中,有超过20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辆车受罚。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在主播向违法司机采访时,大多数司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到执勤民警几番解释才恍然大悟。也有不少受罚的车主还不知道如何切换灯光,还有车主对自己开了远光灯毫不知情,一直以为灯光是自动切换的。很多车主对如何使用远光灯完全不懂,甚至习惯*的使用远光灯,这种情况都会对交通安全造成危害。
直播中,主播向各位网友解释,远光灯光线比较强烈,行驶车辆长时间使用远光灯,会影响前方和后方车辆驾驶人的视线,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在违法车主接受处罚时,民警向网友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行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扣1分。
现场直播通过微博互动的形式,让广大市民犹如身临其境,既看的过瘾,又接受了教育。这种新颖的宣传形式,让广大网友在体验交警工作的同时,更加直观的了解到交通违法的危害*,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邬国全 报道)
新余城南交警微博直播远光灯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