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航航权到期 贺陈旦:依法办理终止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1-30 12:06:36  评论(/)

复兴航空航权到29日,交通部长贺陈旦今天表示,交通部已在24日发函通知,目前尚未收兴航回复,他说将依照通知函及航权时间办理航权终止。

贺陈旦陪同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南下考察高雄铁路地下化工程时受访。对于复兴航权,贺陈旦指出,前民航局长张国政代表的团队是什么计划,交通部和民航局并不了解也不宜涉入,有意愿者应该去和兴航的管理部门谈合作。

有关兴航航权29日到期,贺陈旦说,交通部24日发函给兴航并通知,但是昨晚为止并未收到兴航回复,他说交通部会依法及发通知函办理航权终止事宜。

贺陈旦说,兴航表达要停飞,交通部依民航法规定做了两件事,依照具有公共*及紧急*,指定同业帮忙做航线接替并维系航空服务及旅客权益。

他说接下来长时间的航权停驶,将依照程序收回,重新审理给其它同业。

有关员工生计及工作权的争取,贺陈旦表示,在劳资谈判之外,希望兴航重视员工权益,如在争取航权过程中,再进用部分员工从事续飞的工作,交通部乐见。

tags:航权   到期   终止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