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内提供*情服务 女子介绍容留卖*获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中国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2-01 09:45:17  评论(/)

在自己经营的理发店里,女子向**客介绍卖*女,并容留其在自己租住屋内“做生意”。11月29日,吴起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容留、介绍卖*罪,判处被告人毛莉莉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赃款300元依法没收。

2016年8月31日3时许,刘某、裴某二人来到位于吴起县被告人毛莉莉经营的无牌洗头房内,提出要找“小姐”**娼。被告人毛莉莉便同二人谈好**资并收取三百元。被告人毛丽丽介绍了卖*女刘某、李某,并约定从中抽取好处费。后被告人毛莉莉将四人带至吴起县其租赁的房屋内,让卖*女与**客在其屋内发生*关系时被民警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毛莉莉为获得非法利益,介绍他人向**客提供*服务,并提供卖*场所,其行为构成容留、介绍卖*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归案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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