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侦办兆丰案,昨天(2日)全案侦结,并依违反《金控法》等罪,起诉兆丰金控前董事长蔡友才、前主任秘书王起梆,以及兆丰银纽约分行经理黄士明等3人,分别求刑12年、10年,及4年。
今年10月间,北检兵分7路搜索兆丰金前董事长蔡友才与润泰集团总裁尹衍梁等人联手成立的鉴机资产管理公司等处,并约谈蔡友才、王起梆、鉴机前董事长谢泓源等人,讯后谢遭依伪造文书罪,谕令20万元交保;蔡、王则被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罪声押禁见获准。
昨天上午则再度提讯在押中的兆丰金前董事长蔡友才,以及兆丰金董事会前主秘王起梆;下午全案侦结,在押中的蔡友才、王起梆2人遭移审台北地院,经庭讯4小时、评议1个半小时,蔡、王皆否认犯罪。
今天(3日)凌晨,法官裁定蔡友才以5000万元交保,并由有资力的保证人出具2亿元的书面保证,至于王起梆则以1000万元交保,皆限制出境出海与住居,并须每个礼拜一、三、五至派出所报到。然而2人认为一时筹不到钱,同意先还押看守所。